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家守綺譚


很久沒有這樣的喜歡一本書了

上一次同樣給我有這種感覺的是村上春樹的『世界末日與冷酷意境』


雖然有一樣的感覺,但是『梨木香步』的這一本書相對於『世界末日與冷酷意境』,就好像一杯清香的高山烏龍對上一杯強烈的濃縮Espresso


雖然一樣餘韻尤存,但一個是清淡的茶香,一個是冷冽的咖啡酸


我覺得這個書評寫得很好


『一旦展開書頁,便若清風拂面,一個個短篇構築而成的世界,看似隨意實則精巧。讀此書最難得之處,就是再次感受到世間萬物無論蟲魚鳥獸、花草樹木皆有性靈,人類必得互相尊重並與之共存。伴隨遠離塵囂的復古情調,擁有一段滿足而幸福的閱讀體驗。 可謂風雅之書。』


好一部風雅之書


我老婆常說我看的書很雜,不是硬梆梆像磚頭一樣難啃,就是輕飄飄像棉花糖一樣....


我喜歡這本像棉花糖一樣的書


輕飄飄的拿在手上像什麼都沒有,可是顏色卻鮮艷的一眼就可以看到


軟綿綿的像什麼都沒吃到,可是味道卻甜的可以打從心底笑出來


推薦一下..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一張五百萬港幣的計程車牌照


那天亂轉電視的時候看到一個政論節目,裡面的主持人是『咖啡伴侶』跟『罵老母髒話』這兩人。聽到他們兩個笑得花枝招展的在談香港簽訂CEPA之後所帶給香港來的好處。

因為前一陣子剛去香港解決公司產品的問題,跟當地的一些朋友也聊到這件事情,所以不禁就停下來看他們要說些什麼。

其中唐先生說到他遇到一個香港的計程車司機,那個司機跟他說因為香港的計程車牌照現在已經漲到一張500萬港幣啦,等他不開計程車以後,靠這張車牌就可以養老啦...

唐先生很高興的說『這就是香港簽CEPA的好處,台灣簽了ECFA之後,也會帶來相同的好處』

聽到這裡我就忍不住轉台了,還好那個時段有海綿寶寶,不然我一定會因為唐先生的言論笑到肚子痛去掛急診。(不要問我為什麼看海綿寶寶沒有笑,海綿寶寶是很嚴肅的一部影集...)

為什麼我會覺得唐先生的言論好笑,理由有四個

一. 唐先生搞不清楚香港計程車牌照跟香港計程車駕駛執照的區別

計程車駕駛執照是每個人都可以去考,考過代表你這個人有資格去開計程車
計程車牌照則是政府管制發放,要有計程車牌,這輛車才可以上街載客營業

因為香港計程車牌是凍結的,目前總數就是18138張牌照。
但是駕駛執照則採取合格制,目前有22萬5千多個合格的營業駕駛,
平均一輛計程車有12名的駕駛,所以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計程車牌價格飆高很正常
(當然,有在正常營葉的駕駛約3萬多人,所以實際上是一台車有2-3名駕駛24小時輪班)

香港運輸署的統計2008年薪簽發的職業駕駛執照為1679張,2009年爆增為2579張,
2010年光是1月份就較2009同期增加10%,這造成,計程車牌價格爆升,司機租車困難。
這跟之前台灣kmt政府凍結個人牌照,害得計程車駕駛只能靠行,被車行剝削一模一樣,這是好處嗎?

二. 唐先生搞不清楚計程車牌照漲價的原因

香港計程車牌照為什麼會漲到天價? 我的看法還是很簡單,就是經濟學上最基本的『供給-需求』問題

1. 在2008金融風暴之後有許多香港人失業,而當計程車駕駛的門檻低,許多人沒工作只好去當計程車駕駛。但是計程車輛有限,這些需求使的計程車的租金提高,而這些牌照的擁有者自然會提高出售的價格。

2. 中國的熱錢湧入,香港的各種投資標的都瞬間上漲,比如說:房地產,股票...等等。
當然.這種政府管制的執照也變成另外一種炒作的標的。
這不就是泡沫嗎?這種表面帶來的上漲對香港的經濟真的是有好處的嗎?

三. 唐先生搞不清楚CEPA給香港帶來的問題

其他的我就不多說了,根據我香港朋友的說法,香港本地人大概這個10年就會被消滅了
因為

1. 香港的工業已經都遷移到中國境內,他們這些上班族自然也都必須到中國上班定居,久而久之就變成中國人

2. 香港的金融服務業在中國政府有目標的培植上海、深圳等地取代,只是在硬撐,
等香港金融業遷移到中國的時候候,那些在金融業的白領自然也得要去中國上班,久而久之也就變成中國人

3. 中國政府正在加強對香港特區的管制,除了政治、經濟上的控制外,還有教育文化上的控制,從語言、文字、 教科書、思想教育下手,讓香港陀地的下一代變成中國人

所以我朋友很傷感的說,他父母是香港人,他是香港人,但是他的兒子女兒已經變成中國人了....
以後『香港』這個名詞就會變成跟『廣州』『深圳』『無錫』之類的中國地名一樣了

四. 唐先生搞不清楚ECFA會給台灣帶來的問題

我只能說,對某個人有利的不一定對全民有利,對某個政黨有利的不一定對國家有利。

在一個政府面臨崩潰之前,執政者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加快加強對人民的搜刮。

傻傻的....

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3歲童遭性侵,法官稱「未違意願」


這篇我寫了3次,最近腦袋空空...一直寫不出重點

先說我的看法好了

1. 我認為法官並沒有錯用法條,而且負責承審的法官並不是什麼恐龍法官,相對的這些法官可精的很...

2. 大家不爽的是『輕判』跟累犯,要抗議請不要找錯對象

3. 依照台灣人的習性,大概過一個月就忘記這件事情了

以上是個人觀點,要開幹請小力一點

第一 依照『罪刑法定主義』以及『犯罪構成要件』來說,法官用227條來判而非222條是正確的,這邊不懂的人請自行上網google『罪刑法定主義』、『犯罪構成要件』以及『刑法三階理論』。所以3歲童的案子被駁回純屬正常。

第二 就一般行情而言,犯227條第一項首次就是判3年2個月,所以甲仙那個案子二審法官就是這樣判。這個案子就沒有被上級法院駁回。那為什麼我要說司法院內規有問題,挖勒草尼馬....台灣犯罪判刑是用累加的方式,就是用最輕刑度慢慢加上去,初犯3年2個月,再犯加一點 變成4年6個月....挖勒看.....這是在菜市場買菜阿...還是上阿虎拍賣...有關人身法益的事情可以這樣子算的嗎?就算是227條也是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為什麼法官不敢初犯就是給他最高刑期,就是因為這個該死的內規,雖說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但是判決被駁回還是跟考績升官年終有關阿,誰要當出頭鳥阿,大家還是乖乖跟著前輩做就對了。

第三 中華民國的法律是著重保護(有錢人的)財產法益而非(普通人的)人身法益,簡單說就是,動到(有錢人的)財產你就罪該萬死,要是(普通人的)人身受到傷害,算你倒楣,不相信去看看刑法第249條 發掘墳墓而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刑度跟第221條強姦罪的刑度一樣。甚至還比325條的搶奪罪還重。為什麼?因為當年立法的時候,那些老爺們擔心的就是祖墳被挖,至於其他強姦,強盜,他們不對別人做就不錯了,誰有辦法對那些大老爺們做。

所以說,要是不爽強姦犯的刑度太輕,或是判刑太短,請各位有投票權的公民們去督促立法院的大老爺把刑法修正可以跟得上時代,不要再說什麼政客一樣爛的廢話了,政客會爛就是因為人民懶惰,放棄自己的權利。

(不管是不是對幼童,強姦犯是最可惡的一種犯罪,而且再犯率在台灣高達88%)

因為本身刑總刑分總共被當3次,導致我被法律系踢出來...所以我不是法律專業,以上言論純屬個人發洩,要批的話,請小力一點

有關所謂量刑行情,其實在各國也都有這種內規,對於司法運作的情形,好幾年前有部日劇 『ビギナー Beginner』裡面有不錯的描述,推薦一下...



耗呆兵的四人幫

最近媒體又創造出四人幫出來救援耗呆兵

好像天龍市出什麼鬼茶包都是這四人幫搞的,跟耗呆兵沒關係一樣

哈哈哈......原來天龍市長這個職位跟大英國協女皇還有日本天皇一樣,都是虛位元首。如果天龍市長是虛位元首,那他的小內閣應該要由天龍市議會的議員組成,他應該要任命議會裡面的多數黨黨魁無豬豬來擔任天龍市的行政首長,

這樣耗呆兵才能說他沒有責任

可是...市長可是行政首長,下面的人出包,不管是政治責任法律責任都要扛起來的。怎麼上至馬囧下至耗呆兵,都說他們沒有做決策,有錯都是下面的人亂搞。

19487就算了,耗呆兵耗呆也就算了,天龍市民不是號稱最精英、最布爾喬亞的嗎?結果選出這種耗呆。

果然,尊爵、不凡、天龍人的想法作法,如我所推測的,天龍市民需要一個耗呆來襯托出天龍市民的尊爵與不凡

反正我也不是天龍市民,每天練笑話,有益身心健康

本來想要談談聖潔的 法律系教授跟 108條好漢的事情

但是因為最近腦袋停機.....沒有什麼感想.....